第六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评审规则

第六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

评审规则

 

一、评审专家组成

大赛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科技教育、科技活动、科学传播研究领域的专家,资深科普作家、儿童戏剧表演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。其中推选一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席。

 

二、剧本评审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首先对参赛剧本进行初审,将符合评审要求(符合剧本写作规范、字数3000千以内、标明作者和联系方式)的剧本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初评:剧本初评为单人评审,每位评委按照30%的比例推送作品进入复评。

复评:评委专家两人为一组对进入复评的剧本进行评审,每组按50%的比例推送作品进入终评。

终评:全体评委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评审打分,最终按照5位评委平均分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比例为20%,二等奖比例30%,三等奖50%.

剧本评分标准:

主题内容(20分)、文字表达(20分)、故事结构(20分)、科学原理解析(20分)、创意创新(20分)。

参赛剧本需在剧本首页右上角标明原创、改编,如发现抄袭、侵权行为,评审委员会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。

 

三、表演类作品评审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全部视频进行资格审查,推送符合评审要求(符合科普剧、科学秀基本要素、时长10分钟以内、标明演出单位和联系方式)的作品进入公众投票和专家初评。

公众投票:大赛组委会采取公开方式征集公众投票,投票时间为5天,投票成绩占总评审成绩的权重为5%。

专家初评:专家委会对全部视频进行评审打分,按照得分对全部作品进行排序。专家评审成绩占总评审成绩的权重为95%。

汇总公众投票和专家初评成绩,推送前60项作品进入现场决赛。

入围现场决赛但自动放弃参赛,可按初评成绩由后续队伍递补。自动放弃现场决赛的参赛作品将获得优秀奖。

现场决赛评审:设立科普剧评审团和科学秀评审团两个组别,每个评审团将由科学家、表演艺术家及教育专家组成。

比赛期间为现场打分,不亮分,每个节目演出完毕后,由评审团进行现场点评。每个组别比赛结束后,评审团进行成绩加总复核,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奖项,评审团对作品有争议,采取协商方式取得一致,不一致时由评委会主席确定终评意见。

科普剧与科学秀现场决赛获奖比例:一等奖20%,二等奖30%,三等奖50%。

在全部参赛表演项目中评选出10名个人优秀表演奖(演绎达人),由评审团提名颁发给科学表演中表现突出的个人。

科普剧表演作品评分标准:

主题内容(30分)、表演技巧(30分)、创意创新(10分)、整体表现(10分)、服装道具舞美(20分)。

科学秀作品评分标准:

科学实验和原理解析(30分)、表演技巧(30分)、服装道具舞美(20分)、创意创新(10分)、观众互动(10分)。

为促进科学表演项目的推广普及,大赛组委会鼓励道具制作的便携性、环保性和可重复使用性,并将此作为评审考评点之一。